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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蓄电池新法规推进实施-德国银杉蓄电池积极应对

  原标题:欧盟电池新法规推进实施—— 中国电池企业当积极应对

  今年2月18日,欧盟电池新法规生效半年后有三项要求正式强制实施。目前,众多在欧盟销售电池的企业还未受到明显影响,但从今年8月18日开始,欧盟电池新法规将强制执行更多条款、强制要求符合性评估,没有CE标志的电池在欧盟市场将被禁售。欧盟市场上的电池企业将面临一场大洗牌。

  中国电池企业应了解法规要求,及时关注各项二级法案和协调标准的进展动态。

  应重视相关法规和二级法案

  欧盟电池新法规关联到许多相关法规,比如,废物管理指令2008/98/EC、市场监管法规(EU)2019/1020、CE标志通用规则(EC)No 765/2008和符合性评估决议No 768/2008/EC。同时,一些通用文件如“蓝色指引(Blue guide)也可以解决欧盟电池新法规没有提及的通用法规要求。例如,欧盟以外的制造商和欧盟进口商在产品上的标识方法,以及合规时限是以产品是否进入分销商仓库为准等。

  欧盟电池新法规规定了电池在投放市场之前应符合的可持续性和安全要求。这些规则适用于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电池。对于在欧盟以外制造的电池,欧盟电池进口商或分销商需要确保电池符合法规中的相关要求。对于碳足迹、回收料比例和尽职调查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告机构进行强制性第三方验证。

  尽管欧盟对电池新法规出台的需求相当迫切,但从2020年12月的提案到2023年8月正式生效,经历了近三年时间,可以预见电池新法规二级法案的出台也不可能按法规中的时间表推出。

  根据欧盟电池新法规时间表,2024年2月出台第一部授权法案——动力电池碳足迹方法和第一部执行法案——动力电池碳足迹声明格式。但是,目前,两部法案在欧盟内部公示网站上还处于准备阶段。进入征求意见环节后,还有四个星期的收集意见时间。此外,还需要世界贸易组织进行60天公示。因此,第一部授权法案出台时间乐观估计也要等到2024年下半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级法案的制定过程中,中国企业的参与力度超过以往任何时候。在今年2月中旬的标识执行法案研讨会和JRC储能电池性能最小限值授权法案的意见征集会中,都看到了中国电池行业头部企业的身影,并且多次积极反馈、建议。

  企业应注重可持续发展理念

  欧盟电池新法规中增加的碳足迹声明、分级和设定最大限值旨在实现电池可持续发展。电池在其生命周期的早期阶段(即正负极材料提取和制造过程)对环境影响更大,电池价值链更高环节的材料效率提升将减少采掘活动并总体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欧盟电池新法规在电池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采取行动,其中包括提高废电池的回收率。欧盟电池新法规将便携式电池的收集率从2023年的45%,提高到2027年的63%和2030年的73%; 同时,制定了轻型运输工具中废电池收集率的具体目标。另外,欧盟电池新法规还包含新电池的回收料使用要求,规定必须使用金属活性材料回收料的最低量。

  针对电池性能和耐久性验证成本高、周期长,并且与不同化学体系的技术路线密切相关的情况,欧盟电池新法规中规定的性能和耐久性参数涵盖了电池使用过程中的多个方面,包括容量、功率、内阻和充放电效率,在耐久性测试中可以分析这些指标的衰减情况。

  欧盟正在推进最低要求的授权法案,后续工作需要分别针对LMT和工业电池两个授权法案分别进行。欧盟也迫切希望与行业伙伴合作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以便制定合理的耐久性要求,减少电池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不影响其经济性和工业化竞争力。

  安全是电池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电池的设计和制造应确保不会对人类健康或人身安全、财产或环境造成危害,这一点对于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尤为重要。目前,其他欧盟法律尚未涵盖此类系统,而欧盟认为,现有的涵盖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安全性的国际标准无法完全覆盖其关注的风险,比如,即使IEC 62619中有热扩散测试,但验证缺乏完整性,欧盟更愿意参考EV标准ISO 6169—1/A1:2022和中国GB 38031—2020的测试方法。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则明确,EN IEC 62619不会直接作为电池新法规的协调标准。除了参考现行的IEC 62619和IEC 63056,电池新法规附录V的安全测试项目还参考了中国国标GB 40165—2021、德国VDE—AR—E 2510—50:2017、和北美UL1973:2022等世界各地现有的标准。此外,欧盟电池新法规还有电池标签的要求、电池管理系统对电池健康状况的监控、电池经济运营商的尽职调查和电池电子护照的建立。

  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在全球电池产业中有着无法替代的地位。欧盟电池新法规旨在增强欧盟境内电池制造商的优势,保证其电池供应的可持续性和2050年碳中和目标的顺利实现。中国电池制造商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在应对挑战的同时加速发展壮大。